某公司黄金送检员,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,将公司700余克黄金据为己有。近日
某公司黄金送检员,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,将公司700余克黄金据为己有。近日,记者获悉,西城法院对该男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进行了审理。
据了解,男子齐某担任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金送检员。2013年6月间,齐某利用保管员送交给自己的黄金没有在登记本上登记的漏洞,凭借自己负责送检黄金的职务便利,将本公司共计708.99克黄金占为己有。
经鉴定,齐某所侵占的黄金价值总计人民币18万余元。据了解,齐某于2013年10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目前,赃物已起获并发还被害单位。
最终,西城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齐某有期徒刑五年。